在阿拉伯的农村和小城镇,买卖婚姻仍然存在。抢来的婚姻屡见不鲜,往往是男青年把自己的意中人抢走藏起来。被抢的姑娘会被人们看作不洁的女人。在这里婚龄毫无限制,女孩一般14岁就可谈婚论嫁。
在穆斯林国家,伊斯兰教允许一夫多妻制。现在是一夫多妻与一夫一妻并存。对正式的、非宗教的结婚仪式不重视,而由教长主持的穆斯林仪式的婚礼相当隆重。令人惊奇的是,婚礼人群中是看不见新娘的,婚礼中,连其他成年女子都没有,婚礼活动是男女分开庆祝的。传统的婚礼是一个看不到新娘的婚礼。
阿拉伯的婚姻状况充分体现了女子卑微屈膝,她们是男人财产的一部份:幼时属父,嫁夫属夫,夫死从子。如同遗产财货般,在男性间转嫁赠与。风俗中“兄逝纳嫂,弟亡纳妇”视发仁基义举。如同男人的奴隶般,而非伴侣,被要求大量生产,尤其多产儿子,多制造战士是她的职责,多数情况下,她仅为许多妻子中的一个,可以随男人之所欲遗弃。
按照伊斯兰教规定,男女婚后,男方若想离婚,只需在妻子面前连续说三遍“我要和你离婚”,离婚即生效。离婚后的妇女,政府鼓励再嫁。而离婚后的男子也可再婚,最多还能同时拥有四位妻子。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夫一妻制在阿拉伯社会得到广泛的认可。突尼斯率先在阿拉伯国家实行了一夫一妻制,而且鼓励少育,对于不超过四个子女的家庭免征所得税。摩洛哥虽然依然存在一夫多妻制,但也受到新法律的限制。过去,只要丈夫连道三声“塔拉格”(休妻),妻子就被遗弃。而新法律规定:女方可把要求丈夫承诺不再另娶作为结婚的前提条件。此外,新法律还规定,离婚要经双方同意。
在当今的阿拉伯世界里,一夫多妻的现象仅在农村和部族当中比较普遍。在城市里特别是在知识分子阶层,多妻家庭很少见。在卡塔尔,每十个家庭中,只有一个多妻家庭。
在埃及,一夫多妻家庭的比例仅为千分之几。埃及人口统计中心早先的一项统计表明:娶两个妻子的埃及男子只占总人数的1%,娶四个妻子的只占0.03%;而且学历越高、文化修养越好的人,娶多个妻子的现象就越少。据统计,在埃及拥有博士头衔而娶了多个女子为妻的总共只有几十人。另据一份统计报告,正式登记娶多个妻子的,在埃及的比例约占总人口的4%;海湾国家比例高些,也不过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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