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英语听力的理论依据 一般来说,在理论上我们可将听力理解分成5个部分,即辨音(discrimination)、信息感知(perception of message)、听觉记忆(auditorymemory)、信息解码(decoding message)、运用所学语言使用或储存信息(use or store message)。在顺序上,后一个部分总是依赖于前一个部分。辨音包括辨别各种语音、语调和音质等,这是听力理解的第一步。信息感知指的是学生在具备了辨音能力之后有意识地感知语流中的语音组合,从而获取句子意义的阶段。听觉记忆指的是将所感知到的听觉信息在被理解之前在大脑中保存一定的时间。信息解码指的是理解或获取信息的过程。在经过了以上4个阶段之后,学生就可以运用所学语言将信息表达出来或储存在长期记忆中。Anderson(1985)对听力理解过程的划分更为简单,他认为,听力理解包括3个相互联系而又循环往复的过程: 感知处理(perceptual processing)、切分(parsing)和运用(utilization)。在感知处理阶段,听话者的注意力集中在听力材料本身,并将所听到的声音暂时储存在短时记忆中。在切分阶段,听话者将短时记忆中的语音串切分成从句、短语、单词或其它语言单位,并在大脑中以心理表征的方式建构意义。在运用阶段,听话者借助世界知大学英语30 11/2005(总第194期)识和语言知识将大脑中的心理表征与已有知识联系起来,从而对听力材料做出正确的理解。总之,听力理解是通过听觉器官和大脑的认知活动,并运用语音、词汇、语法和各种非语言知识,把感知到的声音转化为信息的过程。 虽然不同的研究者对听力理解的过程有不同的看法,但概括起来,听力理解的过程有3个主要特点: (1)听力理解是一个积极的过程。在听力理解过程中,听话者并不是消极地或被动地运用听觉来接收信息,而是通过调动大脑中的已有知识进行能动的认知推理,来理解说话者所传达的信息和意图。因此,听力理解是听话者积极主动地参与语言交际的过程。 (2)听力理解是一个创造性的过程。意义并不是现成地存在于语言材料之中的,不同的听话者对于同一个单词或句子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在语言交际过程中,说话者为了语言表达的经济性,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任何细节都表达出来。因此,在听力理解过程中,听话者需要根据语言材料所提供的线索以及自己的社会经历和背景知识创造性地建构意义。 (3)听力理解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作为语言交际的一个重要方面,听力理解涉及说话者和听话者双方。从某种意义上讲,听力理解是交际双方在相互作用中磋商意义的过程。特别是在面对面的语言交际中,说话者可以通过听话者的面部表情和体态语,来判断听话者是否理解自己的意义,并以此来调整自己的语言。同样,听话者可以用语言的或非语言的手段来表明自己是否理解了说话者的意义或者直接与说话者进行意义的磋商。但就听力课堂来讲,学生也不能消极被动地接受信息,而是要根据所听内容,和大脑中记忆的背景知识,积极预测,理解意义,对信息进行处理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