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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0年英国留学签证变动解读 [打印本页]

作者: 星期一    时间: 2010-7-13 17:07     标题: 2010年英国留学签证变动解读

英国内政部近日再度出台规定,进一步收紧留学生签证政策。从2月起学生签证申请者将会要求提供28天的资金证明,而一度实行的学校提供签证信制度则被新的电子录取信联机数据库(ECAS)取代。此外,也加长了申请材料的审理周期。

资金担保数额 不再由学校建议费用来计算

自2010年2月22日起,计分制学生签证申请将有变化。所有申请计分制第四阶段签证赴英国学习的学生,必须提供一份由其担保方(即英国境内的教育机构,并需要在担保方注册表sponsor register上)出具的学习录取确认函(CAS)。英国边境管理局可以接收在2010年2月21日当天或之前递交并付费,使用签证信的申请。任何在2010年2月22日当天或之后付费递交的申请,如缺少学习录取函将被拒签。

申请的日期是指相关申请费用付清的日期。该日期将在正式付费收据上显示,而费用可在网上、签证中心或某制定银行支付。希望使用签证信递交申请的申请人务必确保获得预约,可于2010年2月22日前付费。

在费用方面,目前英国推行的学生签证制度,是2009年3月英国边境局网站上公布的英国学生签证草案,即“记点积分制”第四层次。该草案对学生签证采取评分制度,具体要求是,在评分制度下申请者要求满分是40分,只有达到分数标准,申请人才有资格办理签证。评分的具体标准是,具有英国认可的教育机构颁发的签证信和担保资质可得30分,有足够的费用支付未来1年以上的生活费及学费可获10分。

但是,从今年2月22日之后,英国学生签证的政策明显增加了申请难度,新政策下将只承认现金存款,而国债、股票、基金、分红保险等投资类存款将不再认可。有条件录取的申请人,签证有效期为前期语言或者预科课程时间段。无条件录取一般为整个学习计划长度。

对资金担保的数额,移民法确立了明确的标准,不再根据学校的建议费用来计算。

新签证模式 将避免伪造签证函

学习录取确认函(CAS),即电子版录取通知书是担保方签发给未来学生的一个特别电子参考号码。此电子参考号对应的课程信息是具有唯一性的,即一个CAS 对应一门课程。CAS的实施有力避免了签证函信息的缺失。因为先前纸质签证函没有统一的格式,各校在签发签证函时容易缺失边境署要求的一些必要信息,从而导致学生拒签。CAS是电子系统,必填信息校方都需要填写,不会出现任何必要信息缺失现象。这一系统打击了伪造纸质签证函的行为,且边境署调查学生更为方便,通过电子系统有据可查。

英国签证政策的调整,导致签证信、翻译文件等方面的变化,造成了审理周期的延长。另一方面,部分以提供学生签证申请、签证延期服务为业务的留学中介也会受到一定程序影响。针对那些伪造假材料的留学中介而言,电子系统的出台以及纸质签证函的退出,使得非法留学中介不能帮助学生伪造签证函,杜绝了留学资料特别是签证函造假。

按照新规定,如果院校或者中介服务机构帮助学生作假,一旦被查出,英国边境局将取消该院校招收国际学生的资格,造假的学生今后10年内会被英国边境局拒绝递交申请。而对于作假的中介服务机构也会汇报到英国边境局和中国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惩罚。

向学校索取 ECAS电子版文件号

专家建议,中国留学生赴英高峰期为4至9月份,2009年高峰期学生签证为32857份,比2008年同期增加了40%,拒签率仅为8%。预计,2010年高峰期的签证数还能保持3万多份,甚至比2009年略高。

我们建议,中国学生特别要注意及时向学校索取一份“ECAS”电子版文件号码。有了这个号码,在办理签证时,英国驻华使馆就可以上英国内政部的网站,直接查到学校录取学生的信息,从而加快办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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