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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活中的法律ABC [打印本页]

作者: kobe    时间: 2010-10-24 23:33     标题: 生活中的法律ABC

一、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去的姑娘不是“泼出去的水”,别忘记了父母遗产有你一份。

    二、如果你“拾金不昧”。数额较大,拒不归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别人借你的钱,一定要到期催还,如到期之后两年之内未催要,你将失去讨还的权利。

    四、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在校的学生。

    五、“养不教,父之过”,如果你的孩子夜不归宿,你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负责你就是违法。

    六、如果你被虚假广告骗了,请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保护自己的权益。

    七、如果你驾车载客,迎面开来一辆高速行驶的失控卡车,为躲避相撞,你将车开到人行道上,撞伤一名路人,从而避免了车毁人亡,你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八、精神病人在神志不清醒时犯罪也要承担法律责任,重要的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

    九、喝醉酒犯罪,法律不会饶了你。

    十、民可以告官,如果你对行政机关对你罚款,扣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十一、你虽然还年轻,但你应该关心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为你交纳了社会保险。

    十二、如果你看到歹徒正在持刀对一少女施暴,你可以挺身而出,如果这个歹徒持刀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你打死那小子也不犯法。

    十三、如果你遭遇飞来横祸,如被从楼上的花盆砸伤,或是路边的广告牌砸着你,或是你掉进了没盖好的窖井而受伤,你可以把他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作者: tingroom    时间: 2010-10-2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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